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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1.14 桂省肅清保案請奬各員更正底銜及分别改奬緣由片
桂省肅清保案請奬各員更正底銜及分别改奬緣由片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1905年12月3日)

再,勦辦桂匪肅清出力人員,經臣於九月初一日開單奏請給奬在案。兹查原單内開,候選通判吕美璟請免選通判,以知州不論雙單月儘先選用,現據續報,該員已先在廣西捐局加捐分發,應請將分省試用通判吕美璟免補通判,以知州分省歸候補班補用。

又,候選同知安徽補用知縣張煇,原請免選同知,以知府分省補用,現據續報,該員已先在兩廣捐局加捐三班分發,應請將分省補用同知張煇免補同知,以知府分省補用。

又,附貢生董霖,原請以府經歷歸部選用,現據續報,該員上年在雲南臨安勦匪案内,已保准以府經歷候選,并加六品銜,應請將候選府經歷董霖免選本班,以知縣歸部選用。

又,湖南試用巡檢余聯輝,原請以縣丞仍留原省補用,現據續報,原捐巡檢尚未核準,已於本年五月在户部改捐府經歷,仍指分湖南試用,領有部照,應請將指分湖南試用府經歷余聯輝免補本班,以知縣仍留原省補用。

又,選用通判張錦芳,原單誤繕通判職銜;廣西補用典史蔣鋆,原單誤繕廣東府經歷職銜;秦錫珪原單誤繕秦錫圭,均請敕部更正銜名,仍照原請給奬。

所有桂省肅清保案請奬各員更正底銜及分别改奬緣由,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8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