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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1.12 請以徐德葆補授粤閩南澳同知摺
請以徐德葆補授粤閩南澳同知摺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1905年12月3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粤閩南澳同知要缺,仍擬以前奏請補之員補授,恭摺覆陳,仰祈聖鑒事。

竊照粤閩南澳同知劉鈺德病故開缺,前經奏請以候補同知徐德葆補授,於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初二日接准吏部咨覆,查該省官册内有截取記名分發同知黄儒荃、劉學洙二員,并未聲叙人地是否相宜,遽請以各項人員補授,核與定例不符,礙難照准,應令詳細聲明,再行辦理。等因。當經轉行遵照。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會同按察使沈瑜慶詳稱,遵查記名分發同知黄儒荃,於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八日到省,因方略館全書告成,保奏俟同知分發省分後免補同知,以知府補用,即以同知繳照到省之日,作爲知府到省日期,奉准吏部行文知照在案。劉學洙於光緒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丁父憂,尚未服滿回省,均不合補用。此外,尚有記名分發同知王樹櫆一員,於此缺人地未宜。所有粤閩南澳同知一缺,擬請仍以候補同知徐德葆請補等情前來。

臣覆核無異。仰懇天恩俯准,以候補同知徐德葆補授粤閩南澳同知,實於要缺有裨。

除咨部外,謹恭摺覆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869—8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