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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0.3 請查明陳鏡川沈焯仁鄭擇流等是否確爲西洋籍民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請查明陳鏡川沈焯仁鄭擇流等是否確爲西洋籍民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初五日(1905年11月1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岑,爲照送事。

接貴總領事官照會,送來第四十四號護照給西洋籍民陳鏡川往廣東省游歷,又接照送第四十五號護照給籍民沈焯仁并跟班伙夫二名往廣東省游歷,又接照送第四十六號護照給籍民鄭擇流即鄭揚清即鄭慶科往兩廣地方游歷,均請蓋印送回轉給。等由前來。

查西洋籍民陳鏡川、沈焯仁、鄭擇流等原籍係中國何縣民人,係於何時入西洋籍,曾否立有入籍之案,其該民等原籍地方及中國各處内地,是否均無産業,自應查明,分别辦理。接文前由,相應將護照三紙送回貴總領事官查明見復,再行酌核辦理可也。

爲此照復。順頌時祺。須至照會者。

計送回護照三紙。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初五日。

監印官揀選知縣劉信誠。葛仲璘校。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審核陳鏡川沈焯仁鄭擇流辦理護照事致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二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14—118頁,第309—525至309—5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