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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9.55 審擬廣東兩起鬥殺命案情形片
審擬廣東兩起鬥殺命案情形片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1905年10月19日)

再,光緒二十九年七月准刑部咨,嗣後尋常命盗死罪案件,由題改奏者,遵照光緒二十六年奏定章程,改爲彙案具奏。等因。歷經遵照辦理,按季彙奏在案。

兹查光緒三十一年秋季分,有封川縣民陳桂致傷無服族人陳亞方身死一案。又,陽山縣民方水得致傷蔡亞喜身死一案,先經該縣等先後驗詳,或拿獲凶犯,或投首訊供,解由臬司審擬解勘。臣因在病假期内,飭委廣東藩司胡湘林提犯覆訊無異,將陳桂、方水得均依鬥殺律,擬絞監候,秋後處决,經將供勘先行咨部在案。

所有審擬鬥殺命案二起緣由,謹核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敕部核覆施行。謹奏。

(硃批:刑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一〇八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8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