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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9.46 請以方廷珪調補東莞縣知縣摺
請以方廷珪調補東莞縣知縣摺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1905年10月19日)

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揀員調補要缺知縣,以資治理,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東莞縣知縣李滋然革職,接准部咨,於光緒三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奉旨五日行文,照限减半,應以六月初二日作爲東莞縣開缺日期,歸六月分截缺,係海疆提調衝、繁、疲、難四項最要缺,毋庸籤掣,業經截缺咨報,應即揀員調補。

查定例,州縣應調缺出,俱令於通省現任人員内揀選調補。等因。今東莞縣繁要知縣一缺,臣與廣東藩、臬兩司在現任合例應調人員内逐加遴選。

查有鎮平縣知縣方廷珪,年五十九歲,江西上饒縣人,由附生中式光緒乙亥科舉人,庚寅科考揀以知縣注選,旋遵新海防例報捐知縣遇缺先選用,赴部投供選授廣東鎮平縣知縣,光緒二十六年三月初一日到任。任内并無承審積案及承緝盗案、已起降調、革職參限,雖有經徵未完光緒二十六、七、八等年錢糧,查係實欠在民,并非徵存未解,因公處分,應請毋庸核計。該員方廷珪才識穩練,勤明有爲,以之調補東筦縣要缺知縣,與例相符,堪以勝任。據布政使胡湘林、按察使沈瑜慶加考,會詳請奏前來。

合無仰懇天恩,准以鎮平縣知縣方廷珪調補東莞縣知縣,洵於要缺有裨。如蒙俞允,該員係知縣請調知縣,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以符定例。

除咨部查照外,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至所遺鎮平縣知縣,粤省現有應補人員,請扣留在外,俟接准部覆,再行查例序補。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726—7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