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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9.39 裁節原有廣東巡撫各項費用情形片
裁節原有廣東巡撫各項費用情形片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十八日(1905年10月16日)

再,廣東巡撫一缺,欽奉諭旨裁撤,歸并總督兼管,所有巡撫俸廉役食等項,自應裁節。

兹飭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查明,廣東巡撫每年額設俸銀一百五十五兩,除攤荒外,止該銀一百四十九兩零。又,養廉一項每年額銀一萬三千兩,照章核减三成;役食一項每年額銀一千三百四十兩零,照章核减二成,均在司庫動支。又,摺差盤費每年銀二千兩,係在太平關平餘項下支發。以上四款,俱應全數停支。又,由粤海關在常税項下每月撥解巡撫衙門辦公經費銀八百兩,先於光緒二十五年報效歸公,由部指還匯豐鎊款,上年經前撫臣張人駿奏明以後,按月解司備撥,毋庸再留公費名目,自應照舊辦理。

除咨部立案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2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