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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9.21 粤省籌解翰林院辦學經費情形片
粤省籌解翰林院辦學經費情形片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初十日(1905年10月8日)

再,准軍機大臣字寄,光緒三十一年七月初四日奉上諭:翰林院奏酌籌經費興辦實學一摺,翰林院爲儲才之地,研求實學,培植成材,實爲當今要務。所需購置儀器等費,著各省督撫按照所請,酌定數目,逐年籌解,以資興辦。原摺著鈔給閲看,將此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到臣,當經恭録行司欽遵查照籌辦。

去後,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稱,粤省庫款匱乏,近年益形支絀,惟前項經費係爲翰林院培材之用,自應遵照籌解。現擬自本年起,由司庫每年籌凑銀一千兩,彙交號商匯解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批飭趕緊匯解,并咨明翰林院、户部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該衙門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2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