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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9.18 鄔桓試用期滿考語片
鄔桓試用期滿考語片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初十日(1905年10月8日)

再,試用人員到省,一年期滿,例應出具考語,甄别去留。兹查議叙本班儘先補用鹽大使鄔桓,浙江餘姚縣監生,報捐鹽大使職銜,充會典館漢謄録,全書過半,議叙以鹽大使分省試用。遵新海防例報捐,指省廣東,并捐免保舉,由吏部帶領引見,領照起程,於光緒二十八年十月初十日到省,扣至二十九年十月初十日,試看一年期滿。據兩廣鹽運使恩霖會同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加考,詳請奏留前來。

臣查鄔桓才情穩實,堪以本班留省,照章補用。

除咨部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6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