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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9.10 廣東籌解光緒三十一年河工銀數片
廣東籌解光緒三十一年河工銀數片

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初一日(1905年9月29日)

再,查廣東省每年應解南河工程銀一萬兩,自光緒二十二年後,因凑還洋款不能解足,迭經奏報有案。兹據兩廣鹽運使恩霖詳稱,此項南河餉銀歷係按年解交漕運總督衙門兑收,嗣奉文行裁撤,改解江北提督衙門投納,自應遵照辦理。兹就鹽課項内籌撥光緒三十一年分河工銀五千兩,於八月二十六日兑交商號大德通匯解江北提督衙門兑收。其餘五千兩,已悉數凑還洋款,應免計欠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除分咨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一〇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7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