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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8.27 廣東省徵收光緒二十八年下忙錢糧數目摺
廣東省徵收光緒二十八年下忙錢糧數目摺

光緒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1905年9月20日)

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奏報徵收光緒二十八年下忙錢糧銀兩數目,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部咨,州縣每年應徵錢糧銀兩,除例准留支及實欠在民外,儘數提解司庫,下忙限十二月底截清,解司銀數造册詳報,督撫於二十日内專摺具奏,將原册送部。

又准部咨,更定藩司督催錢糧分數考成,自光緒二十四年起,上忙匀爲四分,下忙匀爲五分徵收,其餘歸奏銷前掃數全完。又,各省上、下兩忙錢糧於截止後,上忙限十一月底,下忙限次年五月底,分晰成數報部。等因。均經轉行遵辦在案。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稱,廣東省光緒二十八年分應徵地丁、雜税、屯丁等項,共銀一百一十萬一千一百六十兩九錢三分八毫,上忙期内已徵完銀三十三萬九千七百一十四兩七錢三分三厘,自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二十九年五月底下忙期滿止,續完銀五十四萬九千一百四十一兩六錢六分一毫七絲三忽。又,額徵耗羡銀一十七萬八千九百六兩六錢五分三厘,上忙期内已徵完銀四萬五千四百一十八兩三分二厘。今下忙續完銀八萬六千九百三十兩八分五絲五忽。正耗二項統計分數,下忙匀爲五分計算,已完四分九厘六毫九絲。所有已完銀兩,除各廳州縣應行留支外,均據批解司道各庫檢查各屬實徵底簿,核算相符。其未完之數,委係實欠在民,并無捏飾等情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飭嚴催各屬務即上緊催徵掃數完解,并將已、未完數目各册咨送吏、户二部查核外,所有廣東省徵收光緒二十八年分下忙錢糧數目,謹循例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六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550—5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