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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8.17 已飭查明曾申伯等二人被擄捉等情務獲匪究辦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已飭查明曾申伯等二人被擄捉等情務獲匪究辦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一年八月十七日(1905年9月15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岑,爲照復事。

接貴總領事官八月十一日來文,以據沙面順昌洋行禀,該行司事曾申伯等二人行至洲頭嘴街市,被穿號衣四人擄捉等情,鈔粘原禀照請飭行查赴緝辦前來。

查曾申伯、陳燦等行至河南洲頭嘴街市地方被擄,如無别故,必係賊匪冒勇所爲,事在白日,猖獗至此,藐法已極,殊堪痛恨,應即飭行查明,赴緝究辦。

除行番禺縣廣州協會同查明吊放,一面緝匪,務獲究辦外,相應照復貴總領事官查照。

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一年八月十七日。

監印官揀選知縣劉信誠,核對委員陝西補用知縣高紹舒。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順昌洋行曾申伯等被擄事復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三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39—143頁,第310—149至310—1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