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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7.27 請飭胡光鏞前赴增城縣知縣本任片
請飭胡光鏞前赴增城縣知縣本任片

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1905年8月21日)

再,選授增城縣知縣胡光鏞,前據領憑到省,即經留省學習,續委署理崖州知州海陽縣知縣各篆務,均經先後奏咨在案。

兹查海陽縣知縣缺已委候補直隸州知州顧永楙署理,應即飭令該員胡光鏞前赴增城縣知縣本任,以專責成。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除檄飭遵照及咨明吏部外,臣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5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