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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7.26 請以滕桂森調補順德縣知縣摺
請以滕桂森調補順德縣知縣摺

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1905年8月21日)

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揀員調補要缺知縣,以資治理,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順德縣知縣唐盛松調補番禺縣知縣,准部咨於光緒三十一年四月初三日奉旨五日行文,照限减半,應以五月二十三日作爲爲順德縣開缺日期,歸五月分截缺,係海疆題調繁疲難要缺,毋庸籤掣,業經截缺咨報,應即揀員調補。

查州縣應調缺出,例應於現任人員内揀選調補。又,陞調人員如試俸歷俸未滿年限,應令逐層捐免,方准陞調。各等因。

今順德縣繁要知縣一缺,臣與藩、臬兩司在於現任合例應調人員内逐加遴選,查有興寜縣知縣滕桂森,年四十歲,吉林省吉林府附貢生,遵新海防例報捐主事,簽分工部。光緒二十四年六月到部,分都水司兼營繕司行走,充都水司主稿司務廳兼行學習,期滿奏留當差。遵例改捐知縣分缺間選用,投供候選。二十九年正月,分簽選興寜縣知縣,加捐花翎同知銜。六月二十五日繳憑到粤,委署電白縣知縣。三十年十月十六日到興寜縣本任,捐免試俸,歷俸奉准執照在案。任内并無承審案件、承緝盗案、經徵錢糧、已起降調革職參限,其餘一切因公處分,照例毋庸核計。該員滕桂森年力富强,任事勤敏,以之調補順德縣要缺知縣,與例相符,堪以勝任。據布政使胡湘林、按察使沈瑜慶加考會詳請奏前來。

合無仰懇天恩,准以興寜縣知縣滕桂森調補順德縣知縣,洵於要缺有裨。如蒙俞允,該員係知縣請調知縣,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以符定例。除咨部查照外,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至所遺興寜縣知縣,粤省現有應補人員,請扣留在外,俟接准部覆,再行查例序補。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570—5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