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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6.24 請准將王崧另核請奬之案改爲賞加三品銜片
請准將王崧另核請奬之案改爲賞加三品銜片

光緒三十一年六月十三日(1905年7月15日)

再,前准吏部咨,廣東勸辦紳富捐輸助餉出力各員,按照例章分别核議,覆奏請奬一案,開單知照内開,候選知府廣東順德縣知縣王崧,請俟歸知府班後加鹽運使銜。

查奏定章程,凡請加銜之案,衹准就現任官階奏請應升之階,預請係升何官後加何項官銜,不得越應升之階層遞預保等語。今王崧現官係知縣,查知府非知縣應升之階,其所請俟歸知府班後加鹽運使銜,係屬層遞預保,核與定章不符,應令另核奏明請奬。等因。准此,當經轉行遵照。

去後,兹據廣東海防兼善後局司道會同布政使胡湘林詳據該員王崧禀稱,前由實缺廣東順德縣知縣調補南海縣知縣,業經開缺離任,今擬改由候選知府加三品銜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相應仰懇天恩,俯准將候選知府王崧另核請奬之案,改爲賞加三品銜,以示鼓勵。

除咨部外,謹合詞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