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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6.4 請以徐德葆補授粤閩南澳同知摺
請以徐德葆補授粤閩南澳同知摺

光緒三十一年六月初八日(1905年7月10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兼管粤海關事務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選員請補要缺同知,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粤閩南澳同知劉鈺德,於光緒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任病故,業經附片奏報聲明。所遺南澳同知,係題調要缺,由外選員調補,此案於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申報到司,應勒歸三十年二月分截缺辦理,係題調要缺,毋庸籤掣。

查定例,各省同知如係奉旨命往,或督撫題明留於該省候補并試用人員,因軍營出力保奏歸候補班補用及同知以下各官拿獲盗犯等項,引見發往原省,以何項補用,并著有勞績,經該督撫保奏,奉旨先儘補用,遇缺即補等項,凡係應歸候補班補用者,均毋論應題應調應選之缺,令該督撫酌量才具,擇其人地相宜者,悉准補用。等因。

今粤閩南澳同知缺,查有候補同知徐德葆,年五十九歲,江西豐城縣人,由監生投效霆軍出力,奏保以縣主簿即選。光緒二年遵籌餉例加捐通判,指分東河,試用三年。霜汛安瀾案内保奏,俟補缺後以同知用。十二年,遵海防例捐過同知班。十三年,捐離東河,改指廣東,仍歸候補班補用,請咨赴京引見,奉旨:著照例發往。欽此。在部領照起程,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到省。十六年甄别,堪以補用。該員樸誠穩練,辦事安詳,以之補授粤閩南澳同知,洵堪勝任,與例亦屬相符。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相應請旨,准以候補同知徐德葆補授粤闽南澳同知,如蒙俞允,該員係候補同知,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除咨部外,臣等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廣東補缺例限九十日,此缺係光緒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申報到司,計至四月底限滿,因揀員未定,今於五月二十日詳補。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六月初八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74—4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