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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5.22 粤省擬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一批籌備餉需及固本銀情形片[7]
粤省擬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一批籌備餉需及固本銀情形片 [7]

光緒三十一年五月十二日(1905年6月14日)[8]

再,准户部咨,光緒三十一年分籌備餉,奉撥廣東省銀二十萬兩。又,光緒三十一年無閏,廣東省應解固本餉銀一十二萬兩。現擬籌解第一批籌備餉需銀四萬兩,固本餉銀二萬兩,共銀六萬兩,於光緒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發交商號新泰厚等領匯,限於五月初十日前赴户部衙内投納。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請奏咨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除咨部查照外,謹合詞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2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