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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4.22 廣東籌解光緒三十一年加復俸餉銀數片
廣東籌解光緒三十一年加復俸餉銀數片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份(1905年5月4日—6月2日)

再,前准部咨,撥還新案賠款將廣東運庫解部之京官津貼,改爲加復俸餉一款銀七千二百兩,自光緒二十九年起按年如數提出,解交江海關道兑收,備還償款。等因。當經轉行遵照在案。

兹據兼署兩廣鹽運使王秉恩詳稱,光緒三十年分運庫應解前項銀兩業已解清,兹應解光緒三十一年分加復俸餉銀七千二百兩,并關平銀一百一十八兩二錢九分六厘,共銀七千三百一十八兩二錢九分六厘,照數支出,於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兑交商號百川通等匯解江海關道兑收,備還賠款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分咨外,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577頁

【注释】

[1]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40—41—274號有録。

[2]此摺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468號有録。

[3]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695號有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