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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4.6 洪燦東鍾爲楨期滿甄别各按本班序補片
洪燦東鍾爲楨期滿甄别各按本班序補片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初八日(1905年5月11日)

再,保舉試用通判知縣到省一年期滿,例應考察甄别具奏,歷經遵辦在案。兹查有候補班補用通判洪燦東,年强才稳;截取進士分發知縣鍾爲楨,守潔才優,均經詳加考察,分别照章面試,堪以各按本班序補。據藩、臬兩司具詳前來。

除將各該員詳细履歷開單咨明吏部外,臣等謹附片具陳,伏祈聖鑒。謹奏。

頭品頂戴署理两廣總督兼管粤海關事務臣岑春煊。

四月初八。

(光緒三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奉硃批:吏部知道。欽此。)

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42—93—2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