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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2.14.1 附:爲統辦膏捐事及兩廣已辦統捐出奏措詞張之洞來電
附:爲統辦膏捐事及兩廣已辦統捐出奏措詞張之洞來電

光緒三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905年3月14日)[7]

八省統辦膏捐,當時獻策者,其意祇圖見好干進,不顧各省利害,并不顧自己能否踐言作到。此人嚮來行徑,江、皖必知其詳。鄂省去年試辦四省統捐,歲收甚巨。今於贛於湘凡溢收者,統歸於内,鄂約歲失的款六七十萬兩,至皖土則全行繞越,鄂既無所增收,皖轉失所固有。

現在内意此舉責成鄂省籌辦,不惟頭緒紛繁,毫無把握,且豫征極重,捐款於數千里上游之地,商貨未銷之時,苟可規避,繞越必多,不惟統捐必不能如願網羅,坐享巨利,恐湖北本省舊有宜昌關税必然鋭减;嚮來解款,取之何處。

惟事在必行,勢難推宕。貴省原辦土藥正税及土膏捐,寧屬兩項約歲收各若干,蘇屬兩項約歲收各若干,均祈查明確數,迅速見示。至徐州土藥,江省擬如何籌辦,皖省有何防截繞越之法,亦望查確速示,以便奉商。

再,聞兩廣前已辦統捐,現在兩帥歸粤省自辦,不歸孫廷林辦理。或云已出奏,確否,如何措詞,并望見示。諸帥均盼速覆。佳。

《致江寜周制臺蘇州效護院廣州岑制臺張撫臺》,(清)張之洞著,趙德馨主編,吴劍杰、周秀鸞等點校:《張之洞全集》(十一),武漢:武漢出版社,2008年,第1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