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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2.2 請以馮端升補嘉應直隸州知州缺摺
請以馮端升補嘉應直隸州知州缺摺

光緒三十一年二月初一日(1905年3月6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暫管粤海關税務臣張人駿跪奏,爲揀員請升要缺直隸州知州,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吏部咨,缺單内開,廣東嘉應直隸州知州關廣槐,以知府補用,九月二十八日奉硃批。等因。應以奉硃批後第五日行文,按照限减半,計至十一月十七日作爲接到部文開缺,十二月初十日接准部咨,應勒歸十一月分截缺辦理,係題調要缺,毋庸籤掣。

查定例,直隸州知在外題補之缺,應令該督撫於知州知縣内,擇其才守素著、明敏練達者保題升用,仍照題升之例辦理。又,直隸州知州、應題缺出,必於本任内歷俸五年以上,方准揀選題升。又,保題升用人員,其任内如有承審積案、承緝盗案、徵解錢糧、已起降調革職參限者,概不准其升調。如因缺係緊要,人地實在相需,爲地擇人者,應令該督撫據實陳明吏部,仍查明其餘并無不合例事,故亦即議准。此外,一切因公處分,仍無庸計算。又,州縣以上應升缺出,應令該督撫先將卓異引見,回任候升之員先儘升用。又,光緒二十九年六月准吏部咨,奏准通行章程内開,嗣後州縣以上應升缺出,照例仍先儘卓異人員請升,無論曾否引見,即行議准。如係未經引見之員,俟接到准其升補部文後,依限給咨,并案送部,分别引見。各等因。

今嘉應直隸州知州係衝、繁、難題要缺,管轄四縣,界連江西贛州及本省惠州、潮州等府,俗悍民刁,素稱難治,必須精明强幹之員,方克勝任。兹於通省現任候補人員内逐加遴選,非現居現缺,即人地未宜,惟應升人□□。

查有普寧縣知縣馮端,年五十九歲,廣州駐防正白旗漢軍京城崇福佐領下人,由舉人中式光緒己丑科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壬辰科散館引見,奉旨以知縣即用,致此籤選廣東乳源縣知縣。光緒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到任,歷俸已逾五年。二十七年大計卓異調補普寧縣知縣,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任。三十年大計復薦舉卓異。任内并無承審積案、承緝盗案、徵解錢糧、已起降調革職參限。該員才具穩練,政事修明,以之升補嘉應直隸州知州,實於要缺有裨。據藩、臬司會詳前來。

相應請旨,准以現任普寧縣知縣馮端升補嘉應直隸州知州缺。如蒙俞允,該員第由知縣請升直隸州,俟部覆到日,依限給咨,并案送部分别引見。

除咨部外,臣等謹照章改題爲奏,全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所遺普寧縣知縣係題調要缺,例應由外揀調,俟奉文覆准,另行揀員調補。又,粤東省補缺例限九十日,此缺係勒歸光緒三十年十一月分截缺,應以是月底起限辦理。今在限内選員請補,并無遲逾。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一年二月初一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163—1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