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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3.1.5 請將黎兆榕李克廸張輝王漢泉留粤補用差委片[2]
請將黎兆榕李克廸張輝王漢泉留粤補用差委片 [2]

光緒三十一年正月初九日(1905年2月12日)

再,花翎三品銜江蘇補用知府黎兆榕,才優守潔,任事實心。二十九年夏間,經臣奏調來粤,委充全省營務處提調。適當粤省營務極敝之後,該員多所規畫,遇事禀承司道,悉心整頓,勞怨不辭。嗣委兼充課吏館提調,日與駐館各員孜孜講求,黽勉不倦,現調辦省河補抽海口厘金,復能潔己奉公,力求裕餉。

山西試用知縣李克廸,亦於前年七月奉准調粤差遣,委辦省城巡警局務,昕夕駐局,卓著勤勞。安徽候補班前先補用知縣張煇,前年隨臣來粤,在署供差,勤慎罔懈。上年八月由府經歷過班請咨引見,分發安徽補用。該員到皖後,因在粤尚有經手未完事件,復經臣電調前來。

候選知州王漢泉,上年來粤投效,經臣委辦欽州東興洋務局,尚資得力。

現在廣東一切庶務辦理需人,合無仰懇天恩,俯准將黎兆榕、李克廸兩員均留於廣東補用,并免繳留省銀兩。張煇一員請仍留粤差委。王漢泉一員請飭部立案,照章免予扣選,俾收指臂之助。

除查取各該員履歷咨部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127—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