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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2.15 粤省匯解光緒加復奉餉關平等銀情形片[4]
粤省匯解光緒加復奉餉關平等銀情形片 [4]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七日(1905年1月12日)

再,前准部咨,撥還新案賠款,將廣東運庫解部之京官津貼,改爲加復俸餉一款銀七千二百兩,自光緒二十九年起,按年如數提出,解江海關道兑收,備還償款。等因。當經轉行遵照在案。

兹據兩廣鹽運使信勤詳稱,光緒二十九年分運庫應解前項銀兩,業已解清。兹應解光緒三十年加復俸餉銀七千二百兩,并關平銀一百一十八兩二錢九分八厘,又,補解光緒二十九年分加復俸餉、關平銀一百一十八兩二錢九分八厘,共銀七千四百三十六兩五錢九分六厘,照數支出,於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兑交商號義善源匯解江海關道兑收,備還賠款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分咨外,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1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