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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2.14 爲南非洲招工事致外部電
爲南非洲招工事致外部電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1905年1月11日)報載

南非洲招工原約,既顯違咸豐十年條約,且應納船鈔一節,尤背通商約章,流弊滋多,擬欲藉此停辦,爰請外部堅持。如英使復向要求,即换他口開招,以符原約。

《電報》,上海《時報》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1905年1月11日),第1張,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