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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2.8 籌解廣東應還俄法借款片
籌解廣東應還俄法借款片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二日(1905年1月7日)

再,查每年應還俄、法借款,奉文指撥廣東鹽斤加價銀五萬兩,加放俸餉銀五萬兩,闈姓捐輸銀二十四萬兩,地丁等項銀二十四萬兩,共五十八萬兩,解交江海關道兑收,分作兩次,於一月解交六成,九月解交四成,歷經遵照籌解。所有光緒三十年分解款,已於三月間解過六成銀三十四萬八千兩,隨時奏報在案。

兹届本年九月,尚有應解四成銀二十三萬二千兩,内鹽斤加價銀二萬兩,加放俸餉銀二萬兩,闈姓捐輸銀九萬六千兩,地丁等項銀九萬六千兩,應即按期籌解。惟闈捐一項,前以舊商届滿、科舉將停,此項恐成無著,請將應還洋款,設法改撥,未經議准,現在大减捐數,多方招徠,甫有新商接辦,年内勢難挹注,不得已另借商款與鹽斤加價各款,於九月初九、十三及十一月十六等日,分次發交號商義善源等匯解江海關道兑收,備還洋款本息。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兩廣鹽運使信勤會同善後局司道,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咨部查照外,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4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