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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2.6 粤海關籌解派還洋款數目摺
粤海關籌解派還洋款數目摺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二日(1905年1月7日)

頭品頂戴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海關籌解派還洋款數目,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查前准户部咨,應還英、德本息由各海關洋税、洋藥税厘項下攤派,粤海關五十二萬兩,每年匀分二、五、八、冬四個月解交。復准部文,英、德借款佛郎磅價昂貴,原撥銀數不敷,照案酌量加撥。各等因。遵照籌解在案。

兹查光緒三十年八月分應解英、德還款銀十三萬兩,又,加撥四分之一銀三萬二千五百兩,共銀十六萬二千五百兩,經發交西商志成信、協成乾等號匯解江海關道投納備撥。

除咨户部查照外,謹會同廣東巡撫兼管粤海關監督臣張人駿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二日。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454—4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