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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2.3 廣東省光緒三十年上半年收解厘金數目摺
廣東省光緒三十年上半年收解厘金數目摺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二日(1905年1月7日)

頭品頂戴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廣東省光緒三十年上半年收解厘金數目,開單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厘金收解各數目,於同治八年奉文照兩淮鹽厘式樣,半年開單奏報一次,歷經奏報至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在案。

兹查光緒三十年正月起至六月止,各廠關共收貨厘洋銀八十萬二千四百六兩五錢三厘零,又收息借商款銀十萬兩,共收鹽厘洋銀三萬一千八百五十四兩二錢五分五厘,連上届餘存貨厘銀四萬七千一百二十四兩二錢九分八厘零,通共收洋銀九十八萬一千三百八十五兩五分六厘,通共解洋銀六十七萬六千九百六十四兩三錢一分,應存洋銀三十萬四千四百二十兩七錢四分七厘零。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會同厘務局司道造册,詳請奏咨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理合繕具清單,恭呈御覽。至鹽厘係改歸運司按引抽收,是以清單内不列各廠名目。

除將册籍咨送户部查核外,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初二日

(硃批:户部知道。單并發。)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七八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7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