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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1.31 粤省籌解光緒三十年九月應解俄法還款情形片
粤省籌解光緒三十年九月應解俄法還款情形片

光緒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5年1月1日)前

再,查應還俄法本息,奉文由各海關洋税洋藥税厘項下攤派。每年派粤海關三十六萬兩,解赴江海關道交納,分作兩次,於三月解交六成,九月解交四成。又因佛郎鎊價昂貴,原撥銀數不敷,酌量加撥,將粤海關每年加撥銀九萬兩,亦按兩次分成隨解。計每年共應解銀四十五萬兩。所有光緒三十年三月分解過前項正撥加撥六成銀二十七萬兩,先已附片具奏在案。

兹本届九月分,尚有應解四成俄法還款銀一十四萬四千兩,四成加撥銀三萬六千兩,共銀一十八萬兩,遵經依期籌足,備文發交西商志成信、協成乾銀號,匯解江海關道交納應用。

除咨户部查照外,謹會同粤海關監督臣常恩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頭品頂戴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

(光緒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奉硃批:該部知道。欽此。)

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37—6699—66—1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