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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0.13 粤省報解光緒三十年内務府經費情形摺[6]
粤省報解光緒三十年内務府經費情形摺 [6]

光緒三十年十月十七日(1904年11月23日)

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報解内務府經費銀兩,恭摺仰祈聖鑒事。竊准户部咨,光緒三十年内務府經費指撥廣東太平關常税銀十萬兩,内以四萬四千一百一十九兩批解部庫歸墊下,餘銀五萬五千八百八十一兩徑解内務府應用。

嗣准咨行,部庫應扣還此項歸墊銀兩,經内務府奏請緩扣,行令太平關如數徑解内務府應用。各等因。均經轉飭遵照,并於七月内解過内務府經費銀二萬兩,加平抬費銀六百六十兩赴京投納,業經臣等奏報在案。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稱,再在太平關解到常税項内支出銀二萬兩,又加平抬費銀六百六十兩,於光緒三十年九月二十六日發交商號新泰厚等領匯解,赴内務府投納,限於十一月初十日到京投兑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除分咨外,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年十月十七日。

(硃批:該衙門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121—1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