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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0.7 林鉞堪以調署龍門縣知縣片[2]
林鉞堪以調署龍門縣知縣片 [2]

光緒三十年十月初六日(1904年11月12日)

再,署龍門縣知縣張用賓因病請假,所遺龍門縣知縣缺,查有准調昌化縣知縣林鉞,安詳穩慎,堪以調署。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除檄飭遵照外,臣等謹循例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6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