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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9.18 籌解廣東光緒三十年八月應還英德款摺
籌解廣東光緒三十年八月應還英德款摺

光緒三十年九月二十六日(1904年11月3日)

頭品頂戴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報解廣東省本年八月應還洋款數目,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户部咨,應還英德本息每年指撥廣東鹽斤加價銀五萬兩,加放俸餉銀五萬兩,闈捐銀二十四萬兩,地丁等項銀三十八萬兩,共銀七十二萬兩。每年匀分二、五、八、冬四個月解赴江海關道交納,每届該解銀十八萬兩,歷經遵辦在案。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兩廣鹽運使信勤、善後局司道先後詳稱,光緒三十年八月分應解前項銀兩,現經設法挪凑,作爲鹽斤加價銀一萬二千五百兩,加放俸餉銀一萬二千五百兩,闈捐銀六萬兩,現因闈捐已成無著,暫由廣東運往上海銅元變價項下,就近借撥應急,地丁等項銀九萬五千兩,統共銀十八萬兩,定於八月初六、十三等日,由商號義善源等匯解江海關道兑收,備還英、德洋款等情,詳請具奏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咨部查照外,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年九月二十六日。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402—4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