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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9.13 請嚴行查究伍習之是否葡籍商人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請嚴行查究伍習之是否葡籍商人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年九月二十日(1904年10月28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復事。

接貴總領事官九月十三日照會,附送護照一紙,給本國籍商伍習之,前往廣東、廣西各内地游歷,照請加印等由前來。查伍習之一名,上年八、九月間,因代連陽埠商運鹽涉訟,迭次來轅具呈,均自稱職員,廣東順德縣人,現忽稱係貴國籍商,顯有假冒情弊,應請貴總領事官嚴行查究,以儆效尤。所請印給護照,未便照辦。相應照復貴總領事官查照,附還護照一紙,并希察收塗銷爲荷。

順頌日祺。須至照會者。計送還護照一紙。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年九月二十日。

本署部堂公出委廣東藩司代行代印。監印官五品頂戴署廣東布政司經歷葉謙。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伍習之護照和國籍事復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九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1—45頁,第306—086至306—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