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岑春煊集:第四册
1.2.8.24 何成浩如實有欠款情事當向澳官申理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何成浩如實有欠款情事當向澳官申理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年八月二十八日(1904年10月7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復事。

接貴總領事官八月十三日來文,以據澳商蕭容控追順德縣人何成浩欠款,鈔禀送請飭傳訊追等由前來。

查此事本年三月間,據該商蕭容來轅具呈,當以此案前據南海縣裴革令詳稱,晋隆福德泰股東,實係順德籍福建候補道何成浩與楊、文、蔡、梁等姓合股開張,并無另有别股,亦無在澳門合股開張義和店情事,并查明何二係何成浩同宗無服族人。該商義和店倒閉後,經澳官質訊有案,請照會代理西洋薩領事官轉致澳官,查傳在澳居住之何二訊追。等因。當經批准照會,并行順德縣查照有案。

據呈,裴前縣受賄飾詳,何以事隔年餘,未據具控申辨,且所稱義和店司事關鳳儔指供,亦屬空言無據,難保非藉詞捏飾,希圖架訟遷累。如實有被股夥倒欠巨款情事,當仍向澳官申理,所呈應不准行。等因。批飭遵照在案。

接文前由,相應照復貴總領事官查照飭遵。

爲此照會。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署部堂公出委廣東藩司代行代印。監印官五品頂戴署廣東布政司經歷葉謙。揀選知縣胡世濟校。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蕭容控追何成浩欠債事復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二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69—274頁,第310—874至310—8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