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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8.18 特派邱志範往澳門提解著匪林瓜四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特派邱志範往澳門提解著匪林瓜四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年八月二十二日(1904年10月1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會事。

案據統巡各江水師李道具禀,著匪林瓜四等在澳門過路環等處地方潜匿,應請照會緝拿提解等情。當經照會澳門總督暨照請貴總領事官轉致飭屬帶同綫人,嚴密查緝,務獲解辦在案。兹據李道由澳門電稱,該著匪林瓜四於本月二十一,早已在過路環拿獲等情。本部堂現特派省河兵輪分統邱志範前往澳門守候提解,并飭李道就近將證人交案備質。

除照會澳門總督查照外,相應照會貴總領事官查照,即希轉致澳門總督飭屬速提該犯林瓜四質訊明確,立即交由該分統邱志範押解回省訊辦,至紉睦誼。

順頌日祺。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署部堂公出委廣東藩司代行代印。監印官五品頂戴署廣東布政司經歷葉謙。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押解林瓜四等事致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四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39—443頁,第312—0418至312—04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