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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7.6 查明部議籌餉各條及粤省現辦情形摺
查明部議籌餉各條及粤省現辦情形摺

光緒三十年七月初三日(1904年8月13日)

革職留任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遵旨查明部議籌餉各條,謹將粤省現辦情形恭摺覆陳,仰祈聖鑒事。

竊准户部咨,籌餉酌擬十條一摺,單一分,於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奉上諭:現在時局多艱,練兵實爲急務,籌餉尤屬艱難。户部所擬各條,均清厘於定例之中,并非搜括於正款之外。各該督撫、司道同受國恩,務當廉正,率屬實力奉行,不得意存敷衍。等因。欽此。咨行到粤。仰見聖主於練兵、籌餉之中,仍寓恤民固本之意,下懷欽佩,莫可名言。

遵查部議十條内,惟嚴核錢糧、酌提雜税、鹽課加閏、清查沙田四條,爲廣東應辦之事,經即檄行司道,會同籌辦。去後,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兩廣鹽運使信勤、清佃總局司道將辦理情形會同詳覆前來。臣等覆加查核,謹分條縷晰陳之。

如嚴核錢糧一條,查廣東地丁錢糧每年額徵銀一百一十萬八百餘兩,民屯色米三十四萬三千五百餘石,遞年實徵八成以上,民欠不及二成,雖未能依限全完,而奏銷後仍有帶徵續完之款。各屬暘雨愆期,旱潦爲患,多係隨時籌款撫恤,但能勉輯灾荒,未敢輒請蠲緩。近年清查沙坦,勸辦墾荒,衹有額外新升之田,更無額内荒坍之賦,與河南等省向有例灾、吃灾名目者,情形迥不相同。

至於業户飛灑詭分、紳衿包攬抗欠諸弊,雖難保其必無,尚不至如部議所言之甚。迭經司道嚴飭各州縣認真厘剔,實力催徵,果能持之以恆,自當漸有起色。臣等密切查訪,現時本省錢糧,委無捏報灾荒以完作欠情弊。其酌提各缺報效一節,光緒二十五年剛毅來粤籌餉,業已按缺酌提,自督撫以至府縣,共提報效銀二十三萬餘兩。迄今數年,州縣派提之款,多未能解足,以疊次奏請减免。前奉諭旨,飭提州縣浮收中飽案内,又經縷晰覆陳。現在細察情形,實無可再提之款。

又,酌提雜税一條。查粤省雜税先經厘定税則,或派員設立局卡,請領聯票,照章徵收,或責成府廳州縣辦理,分别解充公用,報部查核,并無府廳州縣私立之卡。近來庫儲支絀,一切款項無不迭加嚴核,各屬雜税、羡餘、陋規等項,前於光緒二十五年已歸入報效案内酌提充公,現仍隨時查察,倘有隱匿浮銷等弊,自當悉數提解,以充公用。

又,酌辦鹽課加引加閏一條。查粤鹽引地,兩廣而外,兼行江西、湖南、福建、貴州。此四省中,或一二府,或數州縣不等,通計設埠一百八十八處。溯自康熙四十年以前,每年額引四十九萬九百餘道,課銀三十餘萬兩,歷届加引增課,所有額引,現已加至七十八萬八百二十七道,另有餘引五萬道,歲徵課款六十七萬六千餘兩。粤省濱海,無地非鹽,小民便於取食,官引因而滯銷。兼之港汊紛歧,私販充斥,加以西省尚未平靖,又有匪阻之虞,綜計近年各埠銷鹽,不過七十二萬餘包,尚不及額引十分之七,雖奏銷悉報全完,無非出自籌挪,并由商人包繳。似此官商同疲,即不另籌加徵,已有難於支拄之勢。臣春煊前因粤鹽積弊甚深,奏明設局清查,改章整頓。現在積弊由來已查有端倪,而改章整頓之法,尚因帑本無出,急切未能舉辦,其能否加閏增額之處,請俟清查定案,再行察核陳奏。

又,清查沙田一條。查廣東沙田多在廣州府屬之南海、番禺、東莞、順德、香山、新會、新寧及潮州府屬之澄海等縣地方,先經設立清佃總局,妥定章程,選派幹員分赴各縣,會同地方官切實查勘。現在查勘尚未蕆事,花息收數未能截清,一俟該印委查勘完竣,將溢坦頃畝及花息銀兩各數,分别册報,到日再行報部查核。惟廣東沙田迭經清查,繳款不止一次,大宗溢坦早已繳息升科,其零星隱匿者爲數有限,與初辦情形迥殊。臣等惟有督催各員,一面將已收之數趕緊造報,一面將未勘之處作速勘定,不准畏難苟安,延宕塞責。

以上各條,按諸本省情形,或先已實力整頓,或正在設法更張,每年究能增款若干,此時實無把握。竊維方今時局艱危,餉需急迫,凡公家固有之利,如有積弊中飽,縱部臣未經議及,臣等亦當認真剔除。况練兵爲本計攸關,詔旨屢責籌餉,更應先其所急,竭力供支。

惟是粤省情形今非昔比,物力衰耗,生計日艱,不惟繁徵苛斂,取之於民者無可再籌,即化私爲公、取之於官者,亦搜求殆盡。前此剛毅來粤,所提之一百六十萬,舉凡地方鹽務一切外銷盈餘,中飽冗費,有可設法裁提者,都已悉索無遺。究之實在可得之款,僅八十餘萬,其他一半銀兩,迄今無著。其竭蹶爲難情形,概可想見。目下西省兵事方亟,餉械一切需用正殷,東省度支祇有增多之虞,實無裁節之法。臣等每與司道議及財政,輒仰屋興嗟,不知所以爲計。

除再督同司道體察地方情形,破除積習,切實妥籌,一俟增有的款,再行隨時奏聞外,所有部議籌餉各條,廣東現在辦理情形,謹合詞恭摺覆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年七月初三日。

(硃批: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七八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718—7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