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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7.5 李恩榮堪以調署感恩縣知縣片
李恩榮堪以調署感恩縣知縣片

光緒三十年七月初三日(1904年8月13日)

再,感恩縣知縣甘美棠因病請假遺缺,查有高明縣知縣李恩榮辦事謹慎,堪以調署。該員任内并無盗劫已起四參之案,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除檄飭遵照外,臣等謹附片具陳,伏祈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