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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6.10 特派李道等前往澳門嚴緝悉獲著匪林瓜四等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特派李道等前往澳門嚴緝悉獲著匪林瓜四等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年六月份(1904年7月13日—8月10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會事。

案照著匪林瓜四等在香山東西海一帶勒收行水,搶劫擄掠,種種不法,迭經本部堂嚴飭緝辦,并派統巡各江水師李道督隊捕拿。乃該著匪等日前輒敢於香山縣白蕉海面與官軍當場拒捕,傷斃弁勇多名,嗣經官軍合力兜拿,始行逃散。現據統巡各江水師李道禀稱,訪間該著匪林瓜四等,現在澳門過路環等處地方潜匿,呈請照會緝拿,提解前來。

查該著匪林瓜四等爲香山東西海一帶著名首要盗犯,迭在内地各處勒收行水,搶劫擄掠,實屬暋不畏法,若不設法拿獲,殊於中外商民均有損害。本部堂現特派委統巡各江水師李道、省河兵輪分統邱志範前往澳門,謁見澳門總督商辦,即希貴總領事官迅即轉致澳門總督查照。俟該道等抵澳後,立即飭屬帶同該道等所覓綫人,嚴密查緝,務將著匪林瓜四等悉數弋獲,以憑照章提解,至紉睦谊。

爲此照會貴總領事官查照。順頌日祺。須至照會者。計粘抄匪名單一紙。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年六月□日。

本署部堂公出委廣東藩司代行代印。揀選知縣胡世濟校,監印官五品頂戴署廣東布政司經歷葉謙。

匪名單:

林瓜四又名林潤瑞,號卓之,林潤根又名根葉,號卓輝,鄭八即桂斌,李安,杜大口采,馮計即機器仔,謝才仔號玉珩,吴文五,梁義華即梁義,梁三,何衡,林寬,高根即高根好。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抓捕林瓜四等賊匪事致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附匪名單》,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四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13—419頁,第312—0405至312—0410號

【注释】

[1]經,原作“蒙”,據文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