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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6.9 爲嚴密查緝著匪林瓜四等致澳門暨屬地墨總督照會
爲嚴密查緝著匪林瓜四等致澳門暨屬地墨總督照會

光緒三十年六月份(1904年7月13日—8月10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會事。

案照著匪林瓜四等在香山東西海一帶勒收行水,搶劫擄掠,種種不法,迭經本部堂嚴飭緝辦,并派統巡各江水師李道督隊捕拿。乃該著匪等日前輒敢於香山縣白蕉海面與官軍當場拒捕,傷斃弁勇多名,嗣經官軍合力兜拿,始行逃散。現據統巡各江水師李道禀稱,訪聞該著匪林瓜四等現在澳門過路環等處地方潜匿,呈請照會緝拿,提解前來。

查該著匪林瓜四等爲香山東西海一帶著名首要盗犯,迭在内地各處勒收行水,搶劫擄掠,寔屬暋不畏法。若不設法拿獲,殊於中外商民均有損害。本部堂現特派委統巡各江水師李道、省河兵輪分統邱志範前往澳門謁見貴大臣,希即飭屬帶同該道等所覓綫人嚴密查緝,務將著匪林瓜四等悉數獲禁,以憑照章提解,至紉睦誼。

爲此照會貴大臣查照。順頌日祺。須至照會者,計粘抄匪名單一紙。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日本暹羅便宜行事全權大臣澳門暨屬地總督墨。

光緒三十年六月□日。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緝拿著匪林瓜四事致澳門總督墨照會抄件》,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四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39—441頁,卷宗第290—07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