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岑春煊集:第四册
1.2.5.2 傅汝梅堪以調補南海縣知縣摺
傅汝梅堪以調補南海縣知縣摺

光緒三十年五月初六日(1904年6月19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省會首邑要缺需員,懇恩俯准揀員調補,以資治理,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吏部咨:缺單内開,題四項最要缺,廣東南海縣知縣王崧開缺另補,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七日奉上諭。等因。應以奉旨後第五日行文,按照限减半,計至三十年正月二十六日作爲接到文行開缺,二月初六日接准部咨,應勒歸正月分截缺辦理,係衝、繁、疲、難最要缺,例應在外揀員題補。

查南海縣爲省會首邑,政務殷繁,時有發審要案及交涉洋務,非精明幹練、才識兼優之員,不足以資治理。臣等與藩、臬兩司於通省正途應補、應升、應調各員内逐加遴選。

兹查有潮陽縣知縣傅汝梅,年五十九歲,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由拔貢中式光緒元年乙亥恩科本省鄉試舉人。九年癸未科中式進士,殿試二甲,朝考二等,奉旨改爲翰林院庶吉士。十二年四月,散館以知縣用,選授陝西略陽縣知縣。十九年調署臨潼縣事,是年調補富平縣知縣。二十三年因案降調,二十四年九月因署臨潼縣任内辦賑出力,奏保當奉硃批:著送部引見。欽此。遵即入都,由部帶領引見,奉旨:傅汝梅著開復原官。欽此。遵例報捐分發,指省廣東,并加三成歸候補班補用,於光緒二十五年五月初一日到省,准補潮陽縣知縣,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到任,現署南海縣知縣。

該員才具穩練,辦事實心,以之調補南海縣知縣,洵堪勝任。任内并無承審積案,及徵解錢糧、承緝未獲盗案、已起降調、革職參限。惟南海縣係屬題缺,今請調補,與例稍有未符,而人地實在相需,爲地擇人例,得據實陳明,專摺奏請。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合無仰懇天恩,俯念省會首邑員缺緊要,准以該員傅汝梅調補南海縣知縣,實於要缺有裨。如蒙俞允,該員係現任知縣請調知縣,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所遺潮陽縣知縣係外調要缺,粤東現有應調人員,應請扣留在外,俟接准部覆,選員請補,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年五月初六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46—2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