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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4.10 史允端堪以補授海豐縣知縣摺
史允端堪以補授海豐縣知縣摺

光緒三十年四月二十六日(1904年6月9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選員請補知縣,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吏部咨,廣東海豐縣知縣王全綱准調補海防縣知縣,文尾係坐光緒二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行文,按照限减半計算,扣至九月初二日限滿開缺。三十年正月二十日接准部咨,應勒歸九月分截缺辦理,是月分升調遺選缺知縣祇此一缺,毋庸籤掣。

查定例,廣東佐雜獲盗,以知縣用者,歸於試用班内,俟升調所遺選缺大挑班之後,補用一人。又,報捐分缺先知縣,應於各項試用并捐納正班到班,方准插用。各等語。

本省升調遺知縣一項,上次用至進士即用正班,止今海豐縣一缺,輪用鄭工及新海防遇缺先、海防先、即舊例銀捐遇缺先、遇缺均無人,過班接用,各項輪用、委用班先、委用正班亦無人。查前一輪已用過大挑班,此次係在大挑班之後,應用佐雜獲盗知縣一人。查佐雜獲盗知縣并無本班儘先之人輪届,佐雜獲盗正班到班應先插用分缺先人員。分缺先知縣一項,上次龍門縣知縣缺,已用新海防分缺先知縣、第一次正途出身董元度插補,現應輪用第二次正途出身、新海防分缺先人員。查名次在前之華承謨業已參革,應用其次之員插補。

兹會選有新海防分缺先用知縣史允端,年四十七歲,陝西城固縣人,由優廪生中式辛卯科副貢,應甲午科本省鄉試中式舉人,遵新海防例報捐知縣,指分廣東試用。光緒二十五年三月初六日逾限到省,復遵新海防例,加捐分缺先補用,免試用吏部過班知照,係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行文,按照限减半計算,應以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日接到部文序補。該員才具穏練,吏治講求,以之補授海豐縣知縣,洵堪勝任,與例亦屬相符。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相應請旨,准以新海防分缺先用知縣史允端補授海豐縣知縣缺。如蒙俞允,該員係分缺先用知縣請補知縣,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

除咨部外,臣等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廣東省補缺例限九十日,此缺係勒歸光緒二十九年九月分截缺,於三十年正月二十日准咨,應以是日起限辦理,今在限内選員請補,并無遲逾,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14—2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