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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4.1 已嚴飭新會香山縣營趕緊緝獲廣安澳船被劫案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已嚴飭新會香山縣營趕緊緝獲廣安澳船被劫案致穆總領事官照會

光緒三十年四月初十日(1904年5月24日)

大清欽命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岑,爲照復事。

接貴總領事官三月二十八日來文,以廣安澳船被劫、斃傷人命一事,照抄文詳,送請嚴飭追給贜賊,給領究辦前來。

除嚴飭新會、香山縣趕緊緝獲本案贜盗,給領嚴辦外,相應照復貴總領事官查照。

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年四月初十日。

議叙縣丞張履泰校,監印官保升知縣分省補用鹽經歷夏敬輯、調粤差遣四川候補府經歷蒋逢周。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廣安澳船被劫事復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四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61—464頁,第312—0226至312—02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