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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3.27 廣州知府等職調署情形片
廣州知府等職調署情形片

光緒三十年三月份(1904年4月16日—5月14日)

再,廣州府知府沈傳義撤任,所遺廣州府篆務,查有試用知府陳望曾穏練安詳,堪以署理。又,署澄邁縣知縣向式恭迴避,所遺澄邁縣篆務,查有新選饒平縣知縣龍朝翊留心吏治,堪以署理。又,署番禺縣知縣劉能撤任,所遺番禺縣篆務,查有正任海康縣知縣柴維桐勤奮有爲,堪以署理。該員柴維桐海康縣任内并無盗劫,已起四參之案。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除分檄飭遵外,臣等謹合詞附片具陳,伏祈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1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