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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3.24 請以潘森瑞補授連平州知州缺摺
請以潘森瑞補授連平州知州缺摺

光緒三十年三月二十八日(1904年5月13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選員請補知州,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吏部咨行,缺單内開,另行請補、廣東連平州知州張卿雲革。等因。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七日奉上諭,應以奉旨後第五日行文,按照限减半,計至三十年正月二十六日接到部文開缺。二月初六日接准部咨,已在正月底截缺之後,應勒歸正月分截缺辦理,是月分勒歸選缺知州一項,祇此一缺,毋庸籤掣。

查定例,道府同知、直隸州知州、通判、知州如係終養迴避、撤回、改教、降補、丁憂、參革等項所遺,應將候補班前與候補正班酌量補用。等因。

兹會選有軍功候補班前補用知州潘森瑞,現年四十六歲,廣西荔浦縣附監生,遵新海防例捐知州,指分廣東試用,光緒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到省。嗣因欽廉邊防五年期滿,并勦平十萬山及欽靈等處會匪。在事出力,案内保奏,請以本班歸候補班前補用。二十八年七月十八日奉旨,照例計至九月初七日,接到部文序補。該員年富才優,留心吏治,以之補授連平州知州缺,洵堪勝任,與例亦屬相符。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相應請旨,准以候補班前補用知州潘森瑞補授連平州知州缺。如蒙俞允,該員係候補班前補用知州請補知州,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

除咨部外,臣等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廣東省補缺例限九十日,此缺係勒歸光緒三十年正月分截缺,二月初六日接准部咨,應以是日起限辦理,今在限内選員請補,并無遲逾,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年三月二十八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115—1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