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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49 已電澳督公會密查扣留赴澳之粤省官犯裴景福等致總領事函
已電澳督公會密查扣留赴澳之粤省官犯裴景福等致總領事函

光緒三十年二月三十日(1904年4月15日)

粤省官犯裴景福、李世桂,突於本月二十九夜潜往探訪,係赴澳門。已電澳督公會密查扣留,并派番禺縣劉令赴澳探訪,請轉知澳門政府,照料一切。至感睦誼。

粤督岑。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關於追踪官犯裴景福等人電文》,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八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342頁,第306—117號

【注释】

[1]原作“甲申”。

[2]咨前有“廣西。粤督岑制軍日前電咨”。

[3]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60號有録,署名“趙尔巽”,待考。

[4]此片中華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60號所標時間爲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1904年4月9日),待考。

[5]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61號有録,署名“趙尔巽”,待考。

[6]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61號所標時間爲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1904年4月9日)。原作“二月分”。

[7]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59號有録,署名“趙尔巽”,目録署名“兩廣總督岑春煊”。

[8]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359號所標時間爲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1904年4月9日)。原作“二月分”。

[9]原作“辛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