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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46 廣東省徵收光緒二十八年錢糧數目摺
廣東省徵收光緒二十八年錢糧數目摺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九日(1904年4月14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廣東省徵收光緒二十八年分錢糧,比較上三年完欠分數,恭摺仰祈聖鑒事。

案准部咨,各省徵收錢糧,比較限期,統以年底截數,次年二月造報,春撥之時即將新賦項下額徵若干、蠲緩若干、已未完若干、舊賦項下帶徵若干、應徵若干,比之上三年或多或少,一一注明,另行開單奏報。即以道光五年春撥爲始,一律遵辦。嗣又准部咨,仍以奏銷截數開單具奏,比較更爲周币。各等因。轉行遵照在案。

兹辦理光緒二十八年分奏銷,除循例奏報外,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將光緒二十八年分徵收錢糧,比較上三年完欠數目,注明入季解道留支各款,并查明已徵未解一項,於現辦二十八年奏銷,遵照定例歸入未完項下開列,專案咨部,開單請奏前來。

臣等覆核無異。謹合詞恭摺繕單,敬呈御覽,伏祈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查照施行。謹奏。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九日。

(硃批:户部知道,單并發。)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六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68—2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