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42 潮州府司獄鍾錫淇堪以保薦片
潮州府司獄鍾錫淇堪以保薦片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九日(1904年4月14日)

再,前准吏部咨,各省佐貳雜職六年俸滿,實有人材出衆,堪膺保薦者,應令各省督撫奏明辦理,俟具奏奉旨後,入於卓異班内,以應升之缺,通較日期先後升用。等因。業經轉行遵照在案。

兹查潮州府司獄鍾錫淇,順天監生,前因初次、再次、三次歷俸期滿,業經前撫臣先後驗看,咨部留任,各在案。兹自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二日三次俸滿起,連閏計至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歷俸六年,四次期滿,經該管府道驗看,出考保薦到司,由司加考,轉詳前撫臣德壽驗看,得該員鍾錫淇任事勤慎,年力尚健,堪以保薦,移交前撫臣李興鋭咨部保薦注册,嗣准部覆,行令照章奏明辦理。等因。兹據藩、臬兩司詳請具奏,准其保薦注册、升用等由前來。

臣等查潮州府司獄鍾錫淇四次俸滿,既經前撫臣驗看出考,堪以保薦。除咨部外,謹合詞附片具陳,伏乞聖鑒,敕部核覆施行。

再,該員任内并無功過參罰案件,合并陳明。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72—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