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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39 請以胡永昌補授廣州府通判缺摺
請以胡永昌補授廣州府通判缺摺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九日(1904年4月14日)

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廣東巡撫臣張人駿跪奏,爲選員請補通判,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准吏部咨,行缺單内開:另行請補廣東廣州府通判許培楨降。等因。光緒二十九年十月十五日奉上諭,應以奉旨後第五日行文按照限减半,計至十二月初四日接到部文開缺,十二月十二日接准部咨,應歸十二月分截缺辦理。是月分通判一項祇此一缺,毋庸籤掣。

查定例,道府同知、直隸州知州、通判知州如係終養迴避,撤回改教、降補、丁憂、參革等項,所遺應將候補班前與候補正班酌量補用。等因。

兹會選有候補班前補同通判胡永昌,現年五十五歳,江蘇江寧縣人,由供事遞保通判,分發省分歸候補班前即補,遵例捐指廣東,歸原班補用,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初三日到省。該員心地明白,才具穩慎,以之補授廣州府通判缺,洵堪勝任,與例亦屬相符。據藩、臬兩司會詳前來。

相應請旨,准以候補班前補用通判胡永昌補授廣州府通判缺。如蒙俞允,該員係候補班前補用通判請補通判,銜缺相當,毋庸送部引見。

除咨部外,臣等謹合詞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廣東省補缺,例限九十日。此缺係歸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分截缺,應以是月底起限辦理,今在限内選員請補,并無遲逾。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九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70—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