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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36 鶴山縣道員職銜李澤祥捐銀修理文廟請奬片
鶴山縣道員職銜李澤祥捐銀修理文廟請奬片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八日(1904年4月13日)

再,凡捐修城垣衙署及各公所等項捐銀至千兩以上者,例准請旨建坊,給與“急公好義”字樣,聽本家自行建坊。兹查有鶴山縣人、花翎道員職銜李澤祥因本縣文廟年久失修,傾頹叢雜,慨然獨力捐銀二千六百兩折修培築,輪奂一新。其急公重道,有裨斯文,實爲尋常所難能,據鶴山縣知縣許克家禀請,具奏旌賞前來。臣查文廟爲崇化之本,立萬世之防,倍重於城垣公所,迥非别項廟宇可比。職員李澤祥慨然獨捐多資,從新修理,洵屬富而好禮,應即比例具陳。

合無仰懇天恩,俯准道員職銜李澤祥建立急公好義專坊,以資表彰,而廣教育。

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著照所請,禮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一〇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2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