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26 請准余鴻懷爲其故父余蔭亭建樂善好施專坊片
請准余鴻懷爲其故父余蔭亭建樂善好施專坊片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八日(1904年4月13日)

再,凡士民人等捐資助賑荒歉,實於地方有裨益者,捐銀千兩以上,例准請旨建坊,給與樂善好施字樣,聽本家自行建坊。兹查有新寧縣職員余鴻懷,遵其故父余蔭亭遺命,力行善事。前以廣西時疫兵荒,親往施送醫藥,而外復助賑銀一千兩救濟存活,良有裨益,洵屬心存利濟,克成先志。據廣東布政使會同善後局司道援例詳請具奏建坊前來。

臣覆核無異。合無仰懇天恩,俯准職員余鴻懷爲其故父余蔭亭建立樂善好施專坊,以資表彰,而昭激勸。

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著照所請,禮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三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