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24 本任廣東督糧道周開銘遲未到部引見片
本任廣東督糧道周開銘遲未到部引見片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八日(1904年4月13日)

再,查外省領咨赴部人員,應比照在部領憑官員扣算程限,如有沿途稽留觀望,或私行繞道歸里者,例有應得處分。兹查有本任廣東督糧道周開銘,因前得大計卓異,奉文調取引見,於光緒二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出給咨文,交卸廣東鹽運使署篆,即行起程赴部,迄今已八閲月,邸鈔内尚未見其到部引見,是否沿途稽留,抑係到部後,另有别項事故。應請旨飭下吏部查明,照例議辦,以昭慎重。

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