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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23 請以楊金輝補署廣東東界場鹽大使摺
請以楊金輝補署廣東東界場鹽大使摺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八日(1904年4月13日)

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請補鹽大使,以裨場務,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東界場大使厲輅官回籍修墓,咨部開缺,遺缺在前此留補大洲場大使一次之後,照例二次扣留外補。嗣准吏部單開,另行請補。兩廣東界場鹽大使厲輅官修墓,核準知照。坐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五日行文,按廣東省照限减半四十五日計算,應扣至光緒三十年正月二十作爲開缺日期,歸正月分截缺,是月分鹽場大使僅止斯缺,毋庸擊籤。係簡缺,應即照例叙補。

查通行章程内開,曾任實缺、丁憂服滿分發人員、道府以至未入流并鹽務等官,如遇選缺出時,除坐補原缺、裁缺即用、迴避即用、新選新補之留省另補,均仍照定例,先儘請補外,其餘無論何項到班,先將此項人員儘數請補,均不積各項班次之缺等語。廣東鹽大使一項,坐補裁缺,迴避各即用及另補均無人,應用實缺、丁憂服滿分發之人。

查有服滿分發補用鹽大使楊金輝,現年四十四歳,貴州貴筑縣監生,原籍江西,由捐納候選按經歷改捐鹽大使,遇缺先選用。光緒二十年四月,選授兩浙清泉場鹽大使,引見領憑出京到浙,移奬藍翎五品銜,是年七月到任。二十三年十二月聞訃丁父憂,開缺到籍守制。二十六年三月服闋,八月奉兩淮鹽運使委解京餉,赴行在户部交納,十二月就近在部呈請起復。旋捐分發,指省廣東補用,并换花翎。二十七年四月驗放,領照赴粤,是年八月初二日到省。係曾任實缺人員,例不甄别。據兩廣鹽運使信勤會同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出具考語,擬補東界場大使,聲明不積各項班次之缺,詳請具奏前來。臣查實缺丁憂、服滿分發補用鹽大使楊金輝,年力正强,辦事穩妥,以之請補東界場大使,與例相符,堪以勝任。相應懇恩,飭部核準,以裨場務。

除咨部查照外,謹會同廣東巡撫臣張人駿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年二月二十八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68—69頁